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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一碗热干面

书名:重生97之韶华行 作者:苏右岸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2-06-03 13:28
    一碗热干面1.2快,一碗混沌1块,老板为了方便街坊,各半碗的话便只收1块钱。
    就这1毛钱的优惠,让苏幼安记忆犹新。
    “要得,自己找位置坐。”
    老板也是一对夫妻,这年代就流行夫妻店,最多再加些老人打打下手。
    老婆负责热干面,老公负责混沌,东西做好之后,喊一嗓子,食客们再屁颠屁颠的跑过来端碗。
    路边摆着两张四方大桌,里面还有四张小桌,
    和东陕省的人喜欢蹲着吃饭不同,北水人喜欢边走边吃。
    因此坐着过早的人并不多,很多都是外卖盒带走。
    热干面是北水省最有名的小吃之一,其实诞生时间也不长。
    大概是在30年代的时候,一位卖汤面馆子非常受欢迎。
    客人经常排队要等很长时间才能买到,很多客人等不及就走掉了。
    于是提前把面煮到七八成熟,然后快速降温并均匀抹上油。
    第二天在开水里过一下,面条就能直接吃了,快速方便。
    后来,面里头不断加入了芝麻酱、香油以及各种酱菜以后,才慢慢形成了现在各种不同流派的热干面。
    面条过水以后,碗里水多和少是两种味道。
    芝麻酱又分为白色黑色两种,稠的稀的味道又不一样。
    再加上摊位老板们为了抢生意,自己研发出的各种配方的咸菜、酱萝卜,豆角……
    可以说,热干面是苏幼安小时候见过最卷的行业。
    可惜后来因为破坏市容,不让摆摊,热干面转移到了商场和正规餐馆后,就再也没有那个味了。
    大概是07年左右的时候,在京城有客户带苏幼安去一家非常有名的湘鄂情餐馆吃饭。
    一看菜单上居然有热干面,连忙点了一碗。
    结果端上来的居然是一碗用普通的挂面水煮之后直接用京城的花生酱拌出来的面。
    整碗面条全都粘到了一起,连自己老乡都糊弄的所谓全国知名品牌,后来果然全都倒闭了。
    苏幼安最喜欢吃的这家,用的是白芝麻,混了一些花生在里面,做出来是黄黄的颜色。
    水加的不能太多,芝麻酱也尽量稠一些。
    金黄色的面条上点缀着绿油油的葱花、白色的蒜末和橘红色的辣萝卜丁,再倒点香油进去拌好之后,一口下去。
    “我靠,忘记放辣椒了!”
    没有辣椒的热干面是没有灵魂的。
    早餐店里,摆在桌上最寻常的辣椒,在这个年代也是卷中卷。
    辣椒油,辣椒粉,辣椒酱,干的湿的,五花八门,一般至少摆三瓶,才能基本满足各种需求的食客。
    吃热干面自然是用辣椒油最佳,苏幼安从干辣椒油瓶子里连挖了两大勺辣椒,看着色泽饱满的油面子,口水都差点流了下来。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
    心满意足的吸溜了一口。
    好嗨哟,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三下五除二就把半碗面条干完,再把热气腾腾的混沌倒入残留着各种调料的面碗中,加入三勺辣椒酱。
    搅拌至均匀,完美。
    既保留了热干面的鲜香辣味,又加入了混沌的肉香味,简直是人间极品。
    这种重口味的吃法,算是苏幼安自己的独创。
    一顿美味的早餐吃完,整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买完单,刚刚到手,收藏价值千元的纸币就这么在自己手里霍霍掉了。
    沿着河边再走了几分钟,穿过一座简陋的水泥桥,远远便能看到一栋占地面积巨大的两层别墅。
    这个可不是郊区的农民自建房,而是正儿八经的市区别墅房。
    甚至有老林城人称呼这栋房子为林城一号。
    毕竟在90年代,带车库、花园、地下室的房子,还是比较罕见的。
    别墅不仅里面装修豪华,从外面看也是富丽堂皇,算是这一片的标志性建筑。
    房子的主人叫邹胜利,黑白两道生意都有一些,在林城算是一方枭雄。
    家境比较殷实,具体有多少家产苏幼安也不太清楚,毕竟他当时年纪还小。
    邹家只有一个独子,叫邹刚,名字很俗,是苏幼安小时候在游戏机房里认识的。
    币多技差,是薅羊毛的好对象。
    邹胜利的性格刚烈霸道,邹岗的性格则和他的父亲完全相反,善良老实。
    因为他父亲的原因,他本人也没什么朋友。
    一般人根本不敢到他家附近转悠,光是看到门口的那条黑狼狗就吓得够呛。
    苏幼安16岁上大学之后,只要回林城,基本都会跟邹岗聚一下。
    两人之间淡如水的感情也足足持续了近30年。
    没有利益纠葛,没有性格冲突,弥足珍贵。
    苏幼安初中三年存了不少私房钱。
    有压岁钱,有帮忙做寒暑假作业的钱,有桌球赢的钱,有帮人在街机室里pk复仇拿的钱。
    五花八门,加起来约莫能有个小1000,算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巨款。
    因为担心钱藏在家里很容易被父母收走,所以一直存放在邹刚家。
    小狼狗大老远看到苏幼安,就热情的吠了起来。
    待到苏幼安走到跟前,它已经在地上摆了个蹲伏的姿势,等待着小手的抚摸。
    毛发柔顺,手感依旧。
    “小黑,想我了吗?”
    这条5岁左右的狼狗名叫小黑,从小就跟他十分亲近,大概是06年前后离世的,当时还挺难过。
    小黑伸出舌头,添了添苏幼安的手,十分亲热。
    都说狗能通灵,也不知道它能不能认出我的灵魂。
    苏幼安俯下身子,抱着小黑的头,十几年没跟它亲密了,真的特别开心。
    亲昵了一会,这才走进别墅。
    门是敞开的,里面是一个特别大的院子,也没有什么花花草草,黑衣保镖什么的。
    邹胜利一个人在院子里的水井边,做着简单的身体拉伸运动。
    “邹叔早,刚子起来了吗?”
    “吃了早饭在楼上玩琴,莫还没去上学?”
    邹胜利认识苏幼安的父母,知道他学习成绩很好,所以对他和邹岗的来往一直都是默认的态度。
    “这两天就准备走了,叔叔我上楼了哈。”
    虽说邹胜利的样子看着笑眯眯的,可他未来的结局可不算好,苏幼安也不想过多的打交道。
    刚到了二楼,便听到一阵民谣吉他的声音。
    拨片清扫着琴弦,清澈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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