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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放过陈玥

书名:重回七年前,校草前夫我不要了 作者:桃之瑶瑶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5-01-01 22:42
    “是陈玥指使我的。”李琳娜哭的哽咽,紧紧的抓着我的手,像是怕我不相信她一样。
    她抹了一把眼泪,话说的断断续续:“半个月前,你没回寝室的那天,她来找我,让我把你每天做什么,去哪都告诉她。”
    “那些照片也是她让我拍的,帖子也是。”李琳娜伸手抹眼泪,说到最后不知道是良心发现心虚了还是害怕了,声音越来越小:“她说只要我能跑到她觉得有用的东西,她就可以给我钱。”
    我对李琳娜所说的一切都不意外,甚至事情能发生到这个地步,是我故意纵容的。
    陈玥我太了解了。
    我追顾之墨顾之墨对我不屑一顾的时候,她都会隔三差五的跟我争锋相对。
    我不要顾之墨,顾之墨却开始对我表现出不一样后,她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呢。
    何况,在小树林里我打了她一巴掌,她怎么可能就这么算了?
    我抽出被李琳娜抓住的手:“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十万。”
    十万。
    就为了用谣言重伤我,陈玥就要花十万块钱。
    十万,对她们家来说,可不是一笔小钱。
    我笑了笑,拿出手机给我的律师发了一条消息。然后告诉警察,我保留追究陈玥法律的权利。
    ………
    当天下午三点。
    我从寝室下来,顾之墨在楼下等我。
    看见我的第一眼,他便跟我说:“我想和你谈谈陈玥的事情。”
    这是我被骂是他和陈玥的小三后,他第一次路面。
    之前看着那个帖子,我有想过,顾之墨会不会站出来跟大家说我不是他跟陈玥之间的第三者,一切都只是恶意的栽赃。
    但没有,那天他把我送回学校后,他就像是消失了似的。
    我不知道他去了哪,或者做了什么,生处漩涡中心也能无视。不知道他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拖我下水。
    但我无法跟自己说,他不是我被骂的另外的加害者。
    毕竟是他在众目睽睽之下带走我的。
    “没有什么好谈的,如果一定要谈,我可以把我律师的联系方式给你,跟他谈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陈玥,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程橙挨的那几—巴掌,我讨回来了,餐厅被人骚扰,我也讨回来了。
    我侧过身,从顾之墨的身边走过。
    因为警察的介入,很快那些骂我的帖子被删的干干净净,那些骂我的同学也都把嘴闭紧,再也不敢乱说一个字。
    陈玥那边有律师跟进,每天向我汇报案件进度。
    我的生活又重新回到正规。
    又一个周末。
    我去艾伦工作室兼职的时候,顾之墨坐在里面等我。
    看到他的一瞬间,我在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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