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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书名:快穿:恣意人生 作者:佚名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4-12-31 06:58
    一开始,林珍并不知道怎么回事。
    因为后台的各种攻击谩骂的私信和评论实在太多了,看得林珍目不暇接。
    但紧接着,警方就找上门,满脸严肃地问:“你是林珍女士?”
    林珍惶恐点头:“我是。”
    “请你跟我们走一趟。”
    公安局里,林珍被告知了一件荒谬无比的事情:《暗色修影》里面的事情,竟然都成真了!!!
    前面说过,这本书是惊悚悬疑向的。
    里面是由一个又一个犯罪小故事组成的。
    现在,那些小故事都成真了!
    第一个小故事是对面楼层的红衣女尸,第二个小故事是被残忍分尸的孩子,第三个小故事是封在墙中的无头怪尸……
    以上,当然都是崔澜搞的鬼!
    那些女尸啊怪尸啊,都是她用傀儡一比一还原的。
    每个都无限接近于《暗色修影》的情节。
    现在警方高度怀疑,这些事件的幕后真凶就是林珍。
    《暗色修影》就是林珍的杀人笔记。
    林珍眼中浮现出惊恐的神色:“不,不,不是这样!我没有杀人,我没有!!!”
    林珍紧紧咬住嘴唇,好悬没把“暗色修影不是我的”给说出口。
    但是无论林珍承不承认,她都被拘留了。
    更要命的是,警方确实发现那几个案发现场附近处都有“林珍”的身影。
    看着监控里,另外一个“自己”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时,林珍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再看时间,林珍大叫:“那个不是我啊!那个点,那个点......我在家里睡觉!我根本没有去这个小区!”
    警察表情严肃:“谁可以证明呢?”
    林珍卡壳了,她说不出能证明她的人。
    可是监控里,那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又确实不是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随着越来越多“林珍”出现在案发现场的证据被警方找到,林珍的嫌疑也越来越重了。
    直到警方在案发现场某凶器上,发现了半枚指纹,经核对就是林珍的。
    林珍获罪了,《暗色修影》有多少个小故事,林珍手里就犯了多少条人命。
    于是林珍被判处了死刑。
    林珍崩溃大叫:“不是我!那个女人不是我!你们相信我!到底是谁在害我???”
    “《暗色修影》不是我写的,它是我抄袭的!原作者叫崔澜,你们找她去啊!!!”
    警方露出了鄙夷的表情,认为林珍在胡乱攀扯人。
    毕竟之前林珍可是口口声声《暗色修影》是她原创,现在又说是抄袭的,简直变脸比翻书还快。
    而且林珍口中的崔澜,他们也去查过了,根本没有任何可疑之处。
    外界也是哗然一片。
    大多都是拍手叫好,以及感叹林珍心狠手辣,还有小部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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