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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烂荣仔

书名:最佳港娱 作者:西南一帅 本章字数:1018字 更新时间:2024-07-24 12:36
    “对了阿东,你们洪家班还招人吗?要不你把你表哥弄进去,这样既能让你表哥少跟那些烂人混在一起,你们兄弟相互之间也能有个照应。”
    骂着骂着,小姨突然看向杨旭东。
    杨旭东沉吟了一下,“我刚刚加入洪家班,洪家班的老大洪金宝都还没见过,冒昧的推荐表哥恐怕会引人反感。”
    “这样啊……”小姨刚刚亮起的目光逐渐暗了下去。
    “小姨,你放心,我现在在洪家班虽然没什么话语权,但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就能混出头的,到时候我肯定把表哥带上。
    等到时候,我在浅水湾买一套别墅,让小姨你住,你什么都不用干,就在家给我们带孩子!”
    杨旭东笑着安慰小姨。
    对于能不能混出头,杨旭东很有自信,拥有领先几十年的记忆都不能混出头的话,他还不如干脆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好,好!”
    被杨旭东这么一说,小姨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到时候你多生几个,小姨给你带!”
    杨旭东在小姨的摊位上待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帮着她一起招呼客人,直到太阳高高升起,俩人才收好东西回家。
    小姨的肠粉摊不用一天开到晚,她每天都是上午六点左右出摊,十点半左右收摊回家吃饭,然后下午四点左右她又再来,一直摆摊摆到八点左右。
    有时候有事耽搁的话,她的出摊时间跟下摊时间会晚上一些。
    就像今天中午,因为客人比较多,所以下摊时间就晚了一点。
    杨旭东帮着把摆摊用的木桌抬到角落用布盖着,然后又把锅碗瓢盆放到了街边的一个亲戚家,这才一起往家赶。
    “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
    “酒干倘卖无,酒干倘卖无。”
    “多么熟悉的声音。”
    “陪我多少年风和雨,”
    “从来不需要想起。”
    “永远不会忘记!”
    “没有天那有地”
    ……
    街角靠近城寨方向有一家音像店,此时正播放着去年大红的台湾歌手苏炳为电影《搭错车》演唱的《酒干倘卖无》。
    这首歌从去年电影上映,便火的一塌糊涂,不仅在台湾火,在整个东南亚华语地区都火到爆。
    苏炳直接凭借这首歌一跃成为了东南亚巨星,更是有人评价说,她引领了台湾音乐走向了一个新时代。
    “小姨,我给你买个录音机吧!”
    听着音像店里的歌,再看着小姨略显憔悴的面容,杨旭东突然停了下来。
    “买那玩意干啥,我又不会听,还费钱,赶紧走,回家给你做排骨。”
    小姨瞪了一眼杨旭东,不想浪费这个钱。
    杨旭东没有坚持,而是跟着小姨往家走,不过他已经想着下午自己再出来一次,给小姨买个录音机,让她平时一个人在家准备肠粉材料这些的时候听。
    现在的他并不能帮这个家什么,但一个让小姨在家不那么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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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录音机还是能买得起的。
    两分钟后,杨旭东时隔五天再次闻到了属于城寨才有的独特腐臭味。
    尿骚味,屎臭味,乃至各种杂物垃圾堆积散发而出的酸臭。
    “喂!阿东,好几天没见你了,是有什么发财的路子吗?”
    城寨有一个破旧足球场,一群青年正在场上踢球,砰的一声,球从杨旭东旁边飞过,一个青年追了过来,看到杨旭东,青年问道。
    “哈哈!阿坚说什么呢!我东哥可是未来的百万富翁,人家肯定是在干大生意,哪像你,每天只能为几十块的买卖打打杀杀!”
    “哈哈哈……就是,以后可别叫阿东,要叫杨生,就像电视上的李家诚一样,要叫先生!哈哈哈……”
    不远处的几个青年毫不掩饰自己对杨旭东的厌恶,话里话外全是嘲讽。
    生活在城寨这个混乱的贫民窟,大多数青年都会选择加入三合会(香江以三合会定义洪门,俗称也就是黑社会)。
    而杨旭东与其他青年相比有些格格不入,除了十六七岁的时候跟他们一样混迹社会外,后来便改邪归正,不再去碰社团。
    在一个几乎所有人都混黑的地方,杨旭东这种行为几乎就是另类,很多青年都看不惯他。
    虽然因为何家武的原因,大多数人都不会招惹他,但也有不怕何家武的,就比如眼前这几个青年。
    城寨混社团的人也是分派系的。
    目前城寨有两个人最有势力,一个是何家武跟的黄坤,另一个则是对面这群家伙的大哥刀疤王。两方虽然没有发生大冲突,但生活在城寨这么一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双方底下的人自然免不了会有各种摩擦。
    杨旭东记得,这几个家伙好像跟何家武有恩怨。
    原因好像是因为一个女人,何家武好像绿了这几人中的某一个。
    “阿东,别理他们,咱们走!”
    小姨拉着杨旭东,不想让他惹事。
    “啧,这胆小鬼,快回家抱着你小姨哭吧!哈哈哈……”
    “我听说他在跑龙套,要当大明星,哈哈哈……要是他能当大明星,我都能当总督了!”
    耳边回荡着几人各种嘲讽声,杨旭东没有理会,头也不回的跟小姨往家走,等到了他们家下面的楼下,杨旭东扫视了一圈,突然目光一亮。
    “小姨,你先上去,我去买块肉,晚上咱们吃红烧肉。”
    他指着不远处的肉摊说道。
    “阿东,你可别……”
    小姨皱起眉头。
    “小姨,你放心吧,两分钟,两分钟我就上楼了!”
    杨旭东笑着说道。
    小姨三步两回头,似乎在担心杨旭东要回去找刚才那几个青年麻烦。
    见杨旭东真是往肉摊去了,她才放心的上了楼。
    杨旭东一直注意着小姨,见她上楼,这才快步来到肉摊前。
    “阿东,最近都没看到你啊!他们都说你当明星去了,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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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肉摊后面站着个身高超过两米的大汉,一身肌肉就像石头一般硬邦邦的,看上去就像个巨人,再加上他那满脸横肉的脸,看上去着实有些吓人。
    “大傻春,我有个买卖,你做不做。”
    杨旭东瞄了一眼,没看到肉铺老板李叔,这才开口。
    大傻春是杨旭东他们这栋楼的邻居,也姓杨,真名叫杨大春。
    杨大春家里穷,有个需要治病的老母,为了赚钱,这个脑子不太灵光的家伙学着电视上的杀手,收钱打架砍人,只要给钱,他都干,让他揍谁他就揍谁。
    嗯,他就像是电视里的赏金猎人一样,当然,他这是街头混混流。
    “什么买卖?”
    大傻春放下手里的杀猪刀,感兴趣的问道。
    “三百块,帮我把烂荣仔那一帮人揍一顿。”
    杨旭东掏出三百块钱放到大傻春面前,说道。
    “他们人多,我一个人打不过!”
    大傻春有些意动,但想到烂荣仔那帮人的人数,便摇了摇头。
    “他们现在只有四个人,就在球场那边,你应该不会怕才是!”
    杨旭东说道。
    “四个的话倒是可以,不过先说好,我有原则的,只揍人,不杀人!”
    大傻春抓过钱,嗡嗡的说道。
    “我又不想当通缉犯,怎么可能杀人,放心,就揍一顿。”
    杨旭东解释道。
    大傻春这家伙,不知学的是哪部电影,还立了个原则,叫什么不揍老实人,不杀人,不揍女人。
    至于老实人的定义,好像就是混不混的性质,在他这里,混社团的就不是老实人,不混社团的就不是老实人。
    “他们怎么惹你了!”
    大傻春从肉铺里找出一根钢棍,走出肉摊,好奇的问道。
    据他所知,何家武在城寨很威风,应该没人敢惹杨旭东才是。
    “这几个家伙嘴巴没把风,我忍他们好几次了,你放心,你是坤哥的人,揍了他们,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
    不说以前,就穿越过来这段时间,每次遇到烂荣仔这些家伙,都会被这些家伙嘲讽侮辱,杨旭东就是再好的脾气也不能忍。
    城寨就是这么一个地方,有仇报仇,再没有比揍他们一顿更解气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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