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画板和一大盒板结成块且串色严重的油画颜料塞进一个一米见方的铁皮箱子里。硕大(相比于我们的墨菲瘦小的身材来说是这样的)铁皮箱子被漆上了笨重的黑色,但上面却挂有一只精致的镂刻着金丝的黄铜锁,显得有些可笑。箱子下装有轮子,因此尽管看着笨重,但墨菲依然可以轻而易举的用她那比莴苣粗不了多少的胳膊拖着箱子到处走。她拖着箱子来到不远处的崖壁下,顺着崖壁走百余步,转过一个突出的小垭角,一个三尺余宽,四十尺余深的“小峡谷”出现在眼前,峡谷口有一老树生于崖壁石缝之中正好将谷口半掩,在加之此地地形奇绝,面朝琥珀湖,背靠纳尔崖(这是墨菲用她曾经养过的宠物松鼠的名字命名的),很少有人来到此地,更不要说发现峡谷了。
于是墨菲把这里当做了她的避难所,她顺着峡谷内天然的石穴向内开拓出几个大小不一的岩洞,里面存放着她珍藏的“宝物”。偶尔她也会来此地留宿,并非她没有自己的房子,她只是以此来躲避城里邻居家顽皮吵闹的孩子和几个对她痴迷已久的追求者。
安置好铁皮箱子,她拎起洞口“置物架”(是一块突出墙壁一尺宽的石头,挖洞时难以破除而留下的)的靴子,向城里走去。阳光穿过峡谷上方的裂隙洒在谷地的草地上,形成了丁达尔效应,她赤脚走过,茂盛翠绿的铃兰草显得她的皮肤更加白皙。在山林里的时候,她总是喜欢脱掉鞋子走路,她喜欢那种赤脚踩在松软的泥土上的感觉,喜欢清晨草叶上的露珠打湿皮肤的清凉。
临近中午,太阳已经不再温柔,松软的泥土逐渐被沙土取代,四下里都是炽热的明晃晃的阳光。墨菲穿上了靴子,在这里不穿鞋脚很容易被沙土中暗藏的坚硬石块划伤。前面就是墨菲生活的2776区,自打生下来她就住在这里,除了到附近的野地里她没去过更远的地方。
墨菲摸了摸头发,已经基本被阳光烤干,于是她披散开头发,将墨绿色的毛巾布叠成三角巾系在脖颈上。“该死,我又把画笔带回家了。”她无意间碰到了方才收拾画纸时随手插在屁兜里的画笔,这才反应过来。“又得被叨叨了……”尽管嘴上满是担忧,但她脚下的步伐却丝毫没有减慢。
“大画家又搞艺术去了呀?”
不肖抬头看,墨菲都知道又是32c住着的维安队组长豁达在嘲笑她。
“嗯哈哈哈”墨菲抬头敷衍着应和了一声,低头走了几步,突然回过头大声冲着豁达说。“诶豁队长,听说最近社区里猫都抓不到的耗子都被消灭干净了,可辛苦您啦!”说完灿然一笑跑过转角消失了。
豁队长听罢愣了一秒,紧接着从椅子上弹了起来,“你!……小丫头片子,我……我……我不跟你一般见识!”说着气鼓鼓地坐了回去,将面前的一大杯水水一饮而尽,深呼了一口气后,捋了捋自己的小胡子,重新摆出得意洋洋的神态。